天山網-新疆日報訊(記者趙敏報道)記者從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獲悉: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試行)》(簡稱《機制》)印發,新疆將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堅持“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則,建立與醫藥改革相適應、醫保支付相結合、財政補助相銜接,突出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控制人民群眾醫藥費用負擔。
《機制》明確,定位公立醫療機構的公益性質,綜合測算調價規模,突出支持導向,優先調整醫改重點扶持、薄弱等學科的項目價格;突出系統導向,統籌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衛生和社會平均工資增長、醫?;鹗罩ЫY余等因素,銜接醫療機構收支結余、患者就醫均次費用、醫療服務收入占比等實際,不斷優化醫療服務收入結構。
同時,新疆還將重點理順價差,引導分級診療,充分考慮醫療機構等級和動能定位、醫師級別、市場需求、資源配置等因素,合理保持價格差距,原則上,不同級別醫療機構之間同一醫療服務項目的價格標準由高到低逐級遞減10%-15%,促進分級診療和患者分流。
此外,新疆還將加強醫療、醫藥、醫?!叭t聯動”改革,協同推進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與財政保障制度、醫療服務體系建設、醫療機構內部分配制度和運行機制、醫務人員薪酬制度、醫療服務綜合監管機制等改革工作,增強動態調整的系統性和導向作用,調控醫療機構費用增長幅度在合理區間平穩運行。
自治區和兵團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的周期一般為一年,因相關管理政策重大調整,或項目成本價格矛盾突出的,將適時再調整。 |